1,商标起名吉祥字

可以加“瑞”、“福”、“祥”、“嘉”等等,不过每个商标注册前都要进行检索,确定可以注册的才能注册哦。望采纳!
你好,请问你商标名字想好了吗,可以说说吗?我好帮你评估下,以免浪费钱和时间,我是一品标局商标注册专员,如若不懂可以上一品标局,他们是专门注册商标以及设计商标的服务平台,相信可以帮助你哦.望采纳

商标起名吉祥字

2,我想知道商标是谁的怎么查询啊

你好,百度下中国商标网查询,输入商标名称和类别。我们也可以免费为您查询,商标注册1300一件
您好,商标查询是在中国商标网的数据库中查询商标,不是个人的商标查询只要打开中国商标网在综合查询中输入您要查询的商标名称及其所在类别就可以进行查询了
吉林省四平市公主岭附近的,打当地114查询就可以查到了。
到中国商标网查询!

我想知道商标是谁的怎么查询啊

3,怎么判断一个商标名字的好坏

判断商标名字的好坏属于主观判断,很难准确说那个商标名字就一定好,哪个商标名字就一定不好。商标的主要作用是区别于其他产品的,所以只要是具有显著性特征,并且能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名称或logo都可以算是一个好商标。记得采纳哦
核桃果在国外,人称“大力士食品”、“营养丰富的坚果”、“益智果”;在国内享有“万岁子”、“长寿果”、“养生之宝”的美称。 从事山核桃,美国山核桃,杏仁等坚果的经销商,商标名字:智仁、补宝、寿宝、寿仁、长智等。

怎么判断一个商标名字的好坏

4,如何查询商标名称是否已被注册怎么查

商标注册前,对所申请的商标名称进行查询是决定能否取得商标注册证的前提条件,而?是众多申请企业尤为关注的话题,因查询结果对商标申请成功率至关重要,所以针对此问题,我们特别咨询了河南省著名商标注册代理—河南省隆盛商标事务所的张女士,以下是她给我们做的解释: 虽说中国汉字博大精深,但是真正能组合在一起被商标所用的汉字还是非常有限的,而且为了避免商标近似或相同情况的发生,目前国家商标局已加强了对类似、相同商标的审核严查度,因此,生活中为了保证每次商标申请的有效率,一般建议申请者在注册申请前应进行详细的商标查询。 那企业如何查询自己的商标名称是否已经被他人注册?怎么查询?又在哪里查询呢?对此问题,张女士指出,商标名称查询方法有多种,可直接到国家商标局进行查询;通过网上在线查询;委托商标代理机构进行查询等等,申请者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 张女士分析,去商标局查询比较费事费力,同时还要长时间的排队等待;在网上查询比较方便快捷,申请者可以自己登录中国商标注册的官方网站,选择商标近似查询、商标综合查询或商标状态查询等方式,张女士特别强调,商标查询时一定要选定商品分类、查询类型和查询内容,然后根据查询结果进行综合详细的分析后决定是否注册。 另外,需要提醒的是,因个人对商标注册申请的条件、法规等方面,缺乏专业性的了解和认识,所以对查询结果的分析有所偏差,因此,为了保证商标能成功申请注册,小编建议,企业最好能在专业权威的商标代理指导下进行,如委托河南省著名商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隆盛商标事务所,这样做的好处,既可避免因自己的不当操作导致申请失败,同时专业权威的代理机构,不但可根据你所在的行业特性为您精心制定商品标志,同时还会为你提供全面周到的商标查询服务,为您的商标成功申请奠定坚实的基础。
不明白啊 = =!

5,谁知道注册一个商标可以选多少项

商品或服务分类总共为45个类别,如果你的商标名称在所有的类别都可以注册,那你就可以提出申请,费用为1000元/类每个类别中选择10个商品/服务项目的,不加收费用,超过10个项目的部分,每件加收100元。
商标种类从不同的角度可以进行不同的划分,根据商标的用途,可以分为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根据对商标的管理,可以分为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根据使用者的动机,可以分为联合商标;防御商标;根据商标的社会影响程度,可以分为普通商标和驰名商标,一般根据商标结构划分以下几种类型: (1)文字商标;文字商标是由文字组成的商标,文字商标包括:汉字;少数民族文字;也包括外国文字。文字不分字体,草;行,隶;篆都可以。外国文字部分横书;直书均属一种文字。不同文字之间可以组合使用,但商标不得使用产品通用名称和法律禁用词语,例如:不能在电池上使用“电池”商标,因为使用商品的通用名称就没有显著性了。 (2)图形商标;图像商标就是指用图形构成的商标,图形商标所使用的图形涵盖的范围非常广泛,有无限的变化空间和易于表达的视觉外观,例如:花草树木;日月星辰;山川河流;仙境名声等。图形商标不受语言文字的限制,无论使用什么语言,文字的国家或地区,人们只要识图,就能认识商标,简单通俗易懂。 (3)字母商标;字母商标就是指拼音或注音符号的最小书写单位,包括:汉语拼音文字;外文字母如:英文字母;拉丁字母等构成的商标。一般单个字母由于缺乏显著性,不能作为商标,必须由两个以上字母才可以做商标。 (4)数字商标;数字商标是指由阿拉伯数字或中文大写数字构成的。数字商标必须有两个以上数字才能作为商标。 (5)三维标志商标;三维标志商标又称为立体标志商标,它是指具有长;宽;高三种度量的立体物标志,它与表现在一个平面上的商标不同,而是以一个立体物质形态出现,这种形态可以出现在商品外形上,也可以表现在商品的容器或者其他地方。 (6)颜色组合商标;颜色组合商标是指由不同颜色组成的商标,独特新颖的颜色组合不仅给人们一种美感,而且具有显著性,能起到表示产品或者来源的作用,也能起到区分生产者,经营者,服务者的作用。 (7)组合商标;组合商标是由文字,数字,字母,图形,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等要素中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要素构成的相同的或不相同的任意组合,组合商标综合了文字商标,图形商标,三维商标或颜色商标之间的不同特点,各具了文,图,色,型,形象生动引人注目,易于识别。
你可以进行全类注册,即四十五个大类都进行注册。全类注册的费用需要十万元。一般同一小类里的商品你可以都注册,收取一项的费用(一千元,如果代理的话两千元,不代理要自己去北京商标局去注册)。一般你只需注册与你自己产品相关的几个小类就可以了。
每个类别可以选10个商品/服务项目,每多一个商品/服务项目,商标局会加收100元/项的官费.看自己的意愿了,没有硬性规定的.
快法务为您回答:商标分类一共分为45大类,每个大类别下都会分为很多小类别。为了防止他人在其他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上注册使用相同的商标,可以在注册商标时也注册其他类别的商标。如果是企业注册商标的话没有类别限制,想注册多少个类别都可以,个人注册商标的话就要看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上面的经营范围了,只能根据经营范围来注册商标,商标是按类别收费,一个类别1500左右,一个类别里面可以选择10个产品,超过10个的,每多一个产品国家多收60元。当然选择代理公司的费用得看代理公司规定的收费标准。

6,商标不具有显著性是如何判断的呢

判定一个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需要注意好三个方面:商标本身的构成要素是否具有可识性商标由字符,图形,字母,数字,三维符号,颜色组合,声音等的组合构成。由单个或两个字母商标或简单字符组成的商标,以及由圆圈、三角形或几条波浪线组成的商标基本不具有显著特点。商标太简单容易被驳回。商标的独创性从目前的商标注册情况来看,被驳回申请的绝大部分是出现商标近似的情况,问题的根本还是在于商标的显著性不够强烈。我们在注册商标前需要提前对商标进行查询,如果有近似商标,应提前对商标进行进行修改,再进行注册申请。具体指定使用的商品及服务相结合商标本身的设计有隐藏的含义,公众看到商标后就能够联想到相关的商品或服务。也可以是商标本身在设计上并不独特,但之前有长期的使用,得到了公众们的认可从而获得注册商标的显著性。
1、不能暗示产品特征商标不能暗示产品特征,是指对其使用商品的性质或者是质量具有影响或者暗示的商标。2、与产品或服务无关构成商标的单词在词典上有固定的含义,但是与指定商品或服务无关。
一般情况下,以下几种商标被认为不具备显著特性:1、以本行业通用的商品名称、标志、图形作商标;2、以与本商品有关联的文字、图形作商标的;3、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等特点的文字或图形作商标;4、以地理名称作商标的(注: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有例外);5、以极其简单的几何图形、以普通字体写的两个以下的数字或字母(如一条直线,一条曲线,一个规范的三角形、或圆等)所构成商标全部或主体部分的等;6、使用国家或行业颁布的统一专用符号作为商标,也被认为是不具备显著性的。7、商标的文字、图形过于繁杂或使用繁多称谓的图形;
商标注册显著性认定标准:一、法律依据《商标法》第十一条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搜索名称、图形、型号的;(二)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三)缺乏显著特征的。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二、相关解释商标的显著特征,是指商标应当具备的足以使相关公众区分商品来源的特征。商标显著特征的判定应当综合考虑构成商标的标志本身(含义、呼叫和外观构成)、商标指定使用商品、商标指定使用商品的相关公众的认知习惯、商标指定使用商品所属行业的实际使用情况等因素。本部分第三条至第七条对《商标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款、项的理解与适用依次予以说明。三、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本条中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是指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或者约定俗成的名称、图形、型号,其中名称包括全称、简称、缩写、俗称。例如:生产香水,商标名称叫“香水”,属于产品名称,不具有显著特征;、又如:生产服装,商标名称叫“xxl”,众所周知,“xxl”是服装型号,所以不具有显著性。本条中的仅仅直接表示,是指商标仅由对指定使用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具有直接说明性和描述性的标志构成。四、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标志,是指《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二)项以外的依照社会通常观念其本身或者作为商标使用在指定使用商品上不具备表示商品来源作用的标志。(一)过于简单的线条、普通几何图形(二)过于复杂的文字、图形、数字、字母或上述要素的组合(三)一个或者两个普通表现形式的字母(四)普通形式的阿拉伯数字指定使用于习惯以数字做型号或货号的商品上但非普通表现形式或者与其他要素组合而整体具有显著特征,或者指定使用于不以数字做型号或者货号的商品上的除外。(五)指定使用商品的常用包装、容器或者装饰性图案(六)单一颜色(七)非独创的表示商品或者服务特点的短语或者句子但独创且非流行或者与其他要素组合而整体具有显著特征的除外。(八)本行业或者相关行业常用的贸易场所名称(九)本行业或者相关行业通用的商贸用语或者标志(十)企业的组织形式、本行业名称或者简称

7,如何判断注册商标的显著特征

1,你要看是不是有具体的意思。2.不是专有名词比如,汽车,杯子,椅子。3.不能是国家的名称,或者县级以上的名称4.音、形、意、不能与在先注册的商标近似5.不能注册别人的驰名商标。6.不能打擦边球。7.自己想的市面上没有的。
如何判断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特征2010-04-06 13:30 商标的显著特征,是指商标应当具备的足以使相关公众区分商品来源的特征。商标显著特征的判定应当综合考虑构成商标的标志本身(含义、呼叫和外观构成)、商标指定使用商品、商标指定使用商品的相关公众的认知习惯、商标指定使用商品所属行业的实际使用情况等因素。 《商标法》第十一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二)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三)缺乏显著特征的。 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本条中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是指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或者约定俗成的名称、图形、型号,其中名称包括全称、简称、缩写、俗称。 (一)仅有指定使用商品的通用名称的(二)仅有指定使用商品的通用图形的(三)仅有指定使用商品的通用型号的四、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本条中的仅仅直接表示,是指商标仅由对指定使用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具有直接说明性和描述性的标志构成。 (一)仅仅直接表示指定使用商品的质量,但未仅仅直接表示指定使用商品质量的除外。(二)仅仅直接表示指定使用商品的主要原料,但未仅仅直接表示指定使用商品的原料的除外。(三)仅仅直接表示指定使用商品的功能、用途(四)仅仅直接表示指定使用商品的重量、数量(五)仅仅直接表示指定使用商品的其他特点 1.仅仅直接表示指定使用商品的特定消费对象的 2.仅仅直接表示指定使用商品的价格的 3.仅仅直接表示指定使用商品的内容的 4.仅仅直接表示指定使用商品风格或者风味的 5.仅仅直接表示指定使用商品的使用方式、方法的 6.仅仅直接表示指定使用商品的生产工艺的 7.仅仅直接表示指定使用商品生产地点、时间、年份的 8.仅仅直接表示指定使用商品的形态的 9.仅仅直接表示指定使用商品的有效期限、保质期或者服务时间的 10.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销售场所或者地域范围的 11.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技术特点的 (六)商标表示了其指定使用商品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如果指定使用商品具备该特点的,适用《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如果指定使用商品不具备该特点,从而可能误导公众的,适用《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对此种情形,应同时适用上述两条款予以驳回。 五、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标志,是指《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二)项以外的依照社会通常观念其本身或者作为商标使用在指定使用商品上不具备表示商品来源作用的标志。 (一)过于简单的线条、普通几何图形,但上述线条、几何图形与文字或者其他要素组合而整体具有显著特征的除外。 (二)过于复杂的文字、图形、数字、字母或上述要素的组合 (三)一个或者两个普通表现形式的字母, 但非普通字体或者与其他要素组合而整体具有显著特征的除外。 (四)普通形式的阿拉伯数字指定使用于习惯以数字做型号或货号的商品上 ,但非普通表现形式或者与其他要素组合而整体具有显著特征,或者指定使用于不以数字做型号或者货号的商品上的除外。 (五)指定使用商品的常用包装、容器或者装饰性图案 ,但与其他要素组合而整体具有显著特征的除外。 (六)单一颜色 (七)非独创的表示商品或者服务特点的短语或者句子 ,但独创且非流行或者与其他要素组合而整体具有显著特征的除外。 (八)本行业或者相关行业常用的贸易场所名称,但与其他要素组合而整体具有显著特征的除外。 (九)本行业或者相关行业通用的商贸用语或者标志 ,但与其他要素组合而整体具有显著特征的除外。 (十)企业的组织形式、本行业名称或者简称 ,但带有其他构成要素而整体具有显著特征的除外。 六、商标含有不具备显著特征的标志的审查 本条中不具备显著特征的标志,是指商标指定使用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以及直接表示指定使用商品质量、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标志。 (一)商标由不具备显著特征的标志和其他要素构成,其中不具备显著特征的标志应当与其指定使用商品的特点相一致,或者依据商业惯例和消费习惯,不会造成相关公众误认。 商标含有不具备显著特征部分的标志,申请人可以在《商品和服务分类表》的基础上对指定使用商品进行限定,从而使商标中非显著特征的标志所描述的内容与指定使用商品的特点相一致。 (二)商标由不具备显著特征的标志和其他要素构成,使用在其指定的商品上容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特点产生误认的,即使申请人声明放弃专用权的,仍应适用《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予以驳回。 1.容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种类发生误认的。2.容易使相关公众发生商品型号误认的。3.容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质量发生误认的。4.容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原料发生误认的。5.容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功能、用途发生误认的。6.容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重量、数量发生误认的。7.容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风味发生误认的。8.容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价格发生误认的。9.容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生产时间发生误认的。但依照商业惯例和消费习惯不会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生产时间发生误认的除外。10.容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技术特点发生误认的。 (三)商标由不具备显著特征的标志和其他要素构成,但相关公众难以通过该其他要素或者商标整体识别商品来源的,判定为缺乏显著特征,适用《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予以驳回。 但该其他要素或者商标整体能够起到区分商品来源作用的除外。 七、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的商标的审查 本身不具备显著特征的标志经过使用取得商标显著特征,起到区分商品来源作用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对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的商标的审查,应考虑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认知情况、申请人实际使用该商标的情况以及该商标经使用取得显著特征的其他因素。

文章TAG:免费测商标名称吉凶查询美体内免费  商标  商标名  
下一篇